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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出终审裁定,维持一审判决,判处被告人李某滨有期徒刑十八年,并处罚金855万元。自此,该案尘埃落定,李某滨将面临十余年的监禁,流下悔恨的泪水。
该案件由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,李某滨于2018年至2021年间,通过“蛇头”偷渡至缅甸,租赁宾馆场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随着业务的扩展,他们将宾馆改造成诈骗窝点,帮助境内外诈骗团伙进行诈骗活动,并成立“卡部”以转移赃款。该犯罪集团在宾馆内的参与人数一度超过1000人,累计收取租金高达3000万元。
此团伙的电诈业务还扩展至老挝、尼泊尔,涉及“杀猪盘”、虚假投资理财、“刷单返利”等多种类型的诈骗,受害人达到700余名,涉案金额近亿元。龙岩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三次集中收网行动,抓获69名犯罪嫌疑人,并查扣总价值超过2亿元的财物,包括房产、豪车、黄金和奢侈品等。
截至目前,检察机关已对122名犯罪分子提起公诉,法院对所有被告作出有罪判决,首要分子被判刑时间在三年至十八年不等,且均处以罚金。该案件的处理,彰显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,也为广大市民敲响了警钟。
正文完